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1]27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及强制性资格条件见浙江省交通网和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状元岙岛北部的墨鱼澳滩涂与仙人澳滩涂之间,背靠状元岙岛陆域,地处温州港状元岙港区C码头作业区(液体化工泊位),西侧为已建车客渡码头和温州港状元岙港区A码头作业区(集装箱泊位),东侧暂未建任何码头,呈自然状态。建设规模为:新建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1座(水工结构按靠泊8万吨级化工品船舶设计,可满足两艘5千吨级船舶同时靠泊),设计年吞吐量为249.2万吨。陆域新建总库容为20.4万m³、货种为DMF、DOP、甲醇、甲苯、苯酚等24种化工原料的储罐以及相关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本次招标为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的施工及监理招标。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即JL-2监理合同段
第JL-2监理合同段:监理内容包括新建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及引桥部分、附属设施安装工程、配套房建工程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施工监理服务期27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为15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JL-2监理合同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个或二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7日至2013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和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黄龙体育中心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具体办理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黄龙体育中心内)。
5.3 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出席开标活动(要求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供现场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将不予退还,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网及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洞头县元觉街道状元岙
邮 编:325000
联系人:郑建波
电 话:0577-63480732
传 真:0577-6348073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港区化工码头紫金广场C座9楼
邮 编:310030
联系人:杜栋林、冯杰
电 话:0571-87208195(87353857)
传 真:0571-87353855
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