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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营改增”试点今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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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时间:2012/12/1 12:02:19
温州今天凌晨00:03分,我市瓯海货运市场物流企业纳税人温州市瓯海迅发托运部开出了一张增值税发票,这是温州首张物流增值税发票,它意味着浙江省“营改增”试点正式开始了。
在浙江之前,包括上海、北京等地在内的城市已先后进行了营改增试点,试点阶段性成果表明,营改增减免税负的效果已初步显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申报缴纳增值税。
今日零时过后,温州日报报业集团为一笔广告业务开出了全市首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鹿城区国税局办税大厅为来自温州市新正龙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纳税人,开出了首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今日零时起,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取得的出租车、水路运输、公交车及其他客车发票上,监制章都将由原来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监制”改为“浙江省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监制”。
据市国税局统计,全市8763户纳税人经国税机关确认后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范围,已全部完成税种登记,可以正常办理增值税业务。其中,一般纳税人469户,占5.35%,小规模纳税人8294户,占94.65%。
“营改增”之后七行业可避免重复纳税,并减轻税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它们分别是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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